snlsjw 发表于 2021-5-20 16:20:01

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大营镇红丰村营西屯土地补偿款何时归?

随着城乡统筹发展以及大规模的公路、轨道交通建设的推进,农村大量集体土地被征用,因为征地补偿费分配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,对于补偿费分配也存在很多争议。怎么分,分给谁?实践中各地的做法不一,但所出现的问题都较为集中,但是我们的补偿款下来了,到现在都没有领到,我们该怎么办?
事情是这样的2008年由于修建庄岫铁路占用了我们屯西山冈土地,因此而产生土地补偿款290970元,按照补偿方案,该笔款项应为营西屯333名屯民共有,按照人均分配每人应分得人民币870元。2011年10月份政府将此款项共290970元下拨到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庄河市大营镇红丰村。
2011年8月,滕X(村民小组长)以争取占地补偿款需要打官司为名。当时是这样的我们这里属于红丰村分营西和营东两个屯,地本来属于我们营西的,和营东没有关系,营东过也过来争,就引发了打官司的事件,后来向营西屯每人收取打官司费用130元(分三次收取,30元一次,20元一次,80元为屯民集体账户每人结余),共计人民币43290元,该笔打官司费用由滕X亲自挨家挨户收取。(上述事实,孙X仁、都X双等村民均可证明,2011年12月1日,滕X对外宣称官司打赢了,(镇政府和市政府出面协调后镇里面给营东村也补偿了)说补偿款到位了,并派村民孙X军,都本文到营西屯按户收取村民的身份证,并且让村民在一份空白的民主协定书上签字按手印,当时欺骗村民说:“拿身份证时给村民开银行账户,分西山冈铁路补偿款,谁如果不签字,不交身份证就不给谁钱。”全屯共82户,其中78户屯民按户交了身份证。
2012年1月份滕X只分给村民每人150元现金,分到村民手中总计49950元。没交身份证的村民,张X风、张X恒、张X凤、滕X山四户分文未给。
2012年4月份村民通过村里向滕X讨要此款时,滕X答复说:“钱我打官司花了。”村民提出:“打官司已收村民每人130元。总计4万多元,把打官司费用账目公布一下。”不可能20多万都打官司用了,村民组长滕X说:“没有账目愿上哪告上哪告去,再谁提要钱就揍死谁。


我们的举//报/信
       
我们村民通过多方面的了解知道别的村都领到了该自己领到的钱,我们也上//访过,上//访得到的结果1、修庄岫铁路西山岗”动迁补偿款镇村已发放到位。2、关于上//访和打官司费用约24万元的问题是营西屯村民组内部成员协商决定的,如有异议可通过协商或司法途径解决。3、如对滕X取款程序是否合法、合规等问题有异议,可到相关金融机构咨询。

我们上访的处理结果
我想问一下滕X利用担任大营镇红丰村营西屯的职务便利,在经手处理“修建庄岫铁路产生土地补偿”事件中事先预谋,利用营西屯屯民想得到失地补偿款的迫切心情,事先准备空白的民主协定书,采用欺骗的方式,骗取屯民签字并上交身份证,事后制定了虚假的《民主协定书》(附件一《2011年11月27日红丰村营西屯民主协定书》应付上级检查,并谎称打官司花费人民币25万元,虚列支出平账。由于政府要求将补偿款打到被补偿人的账户中,滕X利用身份证原件,在庄河市农村信用联社大营信用联社大营信用社开户,代政府将补偿款290970元打到被补偿屯民账户后,2011年11月29日,滕X同都本文(庄河市大营镇红丰村营西屯村民,现死亡)利用滕X手中掌握的被补偿人身份证原件,将补偿款取走(上述事实有大营镇农村信用联社的银行取款流水可以证实,流水单号2280362、1978344等)。补偿款取走把开的户又注销了(开户,取款,销户是同一天,银行可查)。



银行部分流水

收取身份证的用途证明


我们作为一名平民老百姓,就靠着种地为生,国家给了占地补偿款可是至今十个年头没看到一分钱,我们不知道怎么办了,事情已经拖了这么久了,请还我们一个安心,我们想问一下,滕X在银行开户领取我们的补偿款这样难道不违法吗?滕X这样做难道不算贪污吗?滕X的种种行为难道不应该受到惩罚吗?恳请相关政府部门给我们老百姓一个公正的解决方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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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nlsjw 发表于 2021-5-20 17:00:14

卧槽 要改密码了?@admin 真不是我发的,请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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